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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強調孝順,西方人則沒有孝順的觀念,那么應該孝順父母嗎?|北京心之愛心理咨詢
                                                        發布時間:2023.05.13 關鍵詞: 原文來自:
                                                          

                                                        來訪者問:

                                                        中國人強調孝順,西方人則沒有孝順的觀念,那么我們應該孝順父母嗎?

                                                        對子女好是很自然的,但很難做到對子女好那般對父母好,是否說明孝順是違背人性的?違背人性的事是否還要去做?

                                                        北京心之愛心理咨詢師答:

                                                        中國的孝道兩個基本內容是:(一)養親和敬親(二)順親和諫親。

                                                        養親就是“善事父母為孝”,即贍養父母是為人子女的基本義務。

                                                        敬親是指子女對父母有敬愛之心。敬親不只表現于態度上對父母長輩和悅,在行為上事之以禮,而且要順從父母長輩的意志?!靶⒄?,畜也;順于道,不逆于倫,是之謂畜?!?《禮記.祭統》)這里的畜即順之意?!案冈?,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論語.學而》)

                                                        順親就是要聽從父母的話,按父母的意志辦事,凡事以父母的標準為標準。

                                                        從這里不難發現養親帶有早期農業文明的特征,當父母年老體衰了,不能再創造財富了,衣食自理便可能存在問題。社會經濟落后,子女養育父母就責無旁貸了,直到現在贍養父母都留在法律當中。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福利制度的完善,子女養親都可能漸漸發展為國家養親(老人年輕時,交養老保險)。

                                                        然而,很多老人的觀念并沒有跟上,他們感到哪怕養老院條件再好,子女再忙。如果住進養老院,他們都有被遺棄的感覺,這便是人類嬰兒期遺留的心理產物,對雙親的依戀和對分離的強烈恐懼。我認為這是所有人類社會的共同特征(只是程度不同),不論西方還是東方。

                                                        中國孝道最大的問題在于,把敬親和順親聯結在一起,強化了生育即權力且抹殺了個體的獨特性,把極為復雜的心理活動強行簡化成支配與被支配的關系,嚴重地湮滅了最重要的愛的成分——自由意志。

                                                        “集體父母”形象的潛在的心理組織原則是:“我生了你,你就要聽我的!”“如果你不順從我,不聽我的話,那就是對我的不敬。那就是不孝?!笨墒?,這并不符合人類心理運作的基本規律,真正心理健康的個體并不會以順從來表達對父母的愛,反之亦然。

                                                        一個強烈壓縮個人意志的人,從來都不會真正去愛一個人,而是會拐彎抹角地攻擊對方,反向形成和被動攻擊的心理防御就是典型表現。

                                                        真正的敬親不在于服從父母的意志,而是在于共情和同理父母的感受時又能堅持自己的意志,而在中國普遍出現的情況恰恰相反,子女不共情父母的感受卻又委屈自己服從父母的意志。

                                                        舉個簡單的例子是,高考填報志愿時,父母希望孩子報一個孩子不喜歡的專業,孩子憤怒地、自暴自棄地遵從父母的意愿,而不是對父母表示理解的同時堅決地按照自己的意志報志愿。

                                                        父母就更不用說了,無論感受和意志似乎都要孩子聽他們的。只要“你不聽我的話,不按照我的意思辦,那就是不孝”并把個人焦慮和權力意志四處投射。這就使兩代人的精神活力在扭曲的孝道觀念中糾纏和消耗。

                                                        在中國孝道中也存在諫親的觀念。孟子就曾說:“親之過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愈疏,不孝也?!?《孟子.告子下》)就是說,子女對父母的過失,違背道義的行為不怨、不諫,甚至盲目順從,就是不孝。毋庸置疑,孟子所謂的諫親就和敬親、順親存在著極大的矛盾和沖突,而且孟子從未進行解釋。

                                                        普羅大眾是非常難以在敬親、順親和進諫之間找到一個恰當的心理位置,更別說在言行中處理得恰到好處。

                                                        在中國普遍出現的現象就是,孩子諫親,父母會迅速體驗到權力受到侵犯(因為“我是你爹,生了你,你竟然敢對抗我”),隨之并定義為“不敬重我,不把我當老爹尊重,這讓我的顏面何存?”,最后使出殺手锏“這就是不孝!”,故而,諫親這一條孝道觀念在實踐中幾乎沒有位置。

                                                        總之,孝父母要體現在養親和敬親上,敬親要體現在共情父母感受上而不是體現在對父母意志的完全服從上。否則,對子女來說都是假孝順,對父母來說都是假愛孩子。

                                                        ——袁寒柏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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