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調節主要有具體情緒的調節、喚醒水平的調節和情緒成分調節。
情緒調節包括所有正性和負性的具體情緒調節。一般認為,情緒調節主要是調節過高的喚醒水平和強烈的情感體驗,但是,一些較低強度的情緒也需要調節。研究表明,高喚醒對認知操作起瓦解和破壞作用,如狂怒會使人失去理智,出現越軌行為。
成功的情緒調節就是要管理情緒體驗和行為,使之處在適度的水平。情緒調節的范圍相當廣泛,它不僅包括情緒系統的各個成分,也包括情緒系統以外的認知和行為等;情緒系統的調節主要是指調節情緒的生理反應、主觀體驗和表情行為。如情緒緊張或焦慮時,控制血壓和脈搏;體驗痛苦時,離開情境使自己開心一點;過分高興時掩飾和控制自己的表情動作等。此外還有情緒格調的調節、動力性的調節等,如調節情緒的強度、范圍、不穩定性、潛伏期。發動時間,情緒的恢復和堅持等。